郑商所关于2019年元旦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12/25 13:12:07 阅读:92414
尊敬的客户:
我司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文通知(郑商函〔2018〕501 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 2019 年元旦期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8年12月27日结算时起,PTA、菜粕、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7%。
二、2019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东吴期货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