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2/8/10 10:26:08  阅读:62477

郑商函〔2022437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8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甲醇、白糖、菜油、菜粕、短纤、花生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并对PTA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