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客户须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1/7/20 14:43:30 阅读:102411
东吴期货程序化交易客户须知
一、申请文件的签署
通用程序化交易和特殊程序化交易的客户申请相关业务时,需如实填写《外部程序化交易接入情况登记表》并签署《程序化交易客户须知》。
二、客户需知晓的事项
(一)知晓程序化交易的相关事宜
客户知晓参与期货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所关于程序化交易报备的规定,在使用程序化交易前,如实通过期货公司向期货交易所报备程序化交易的相关信息。进行程序化交易的主动报备,将不会对客户的正常操作产生影响。
客户使用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进行期货交易前,应知晓并接受该系统/软件的相关特性和局限性,对因使用该系统/软件可能导致的被期货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下达交易指令错误、获得成交结果失败等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客户应当明确利用程序化交易模型交易除了其它交易手段共同具有的风险外,还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
1、由于计算机故障以及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模型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程序化交易模型只是交易辅助手段,仅在符合所设定参数、条件的情形出现时给出的信号提示,历史上根据模型交易的成功记录也并非未来获利的必然保证,使用程序化交易模型进行交易同样可能发生交易亏损。
3、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程序化交易模型不相匹配,会造成无法给出提示信号或信号消失。
4、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的程序化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由于上述风险的存在,期货公司对程序化交易软件的可靠性、准确性、安全性及出错发生均不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对由此可能会带来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知晓期货交易所关于异常交易行为的有关规定
客户知晓参与期货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所关于异常交易行为(因各家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界定略有差异,客户可以登录相关期货交易所网站查询)的规定。客户出现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的,期货公司可以采取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开仓、拒绝客户委托、强行平仓、与客户终止经纪关系等必要措施防止异常交易行为的再次发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知晓我公司关于客户程序化交易应急管理有关规定
我司在程序化交易日常监控或重点监控中发现程序化交易账户出现异常的将联系客户及其所属部门或员工,了解其程序运行的情况。
如出现以下情况,我司将采取措施暂停该账户的相关权限,相关权限包括账户的开仓权限、交易权限和出入金权限:
1、客户确认程序化系统失控,自己已无法控制的情况;
2、无法联系到客户,但是程序化系统发出的交易指令明显不符合交易所交易规则或常规逻辑,或者多数指令被公司风控系统或交易所系统拦截等情况;
3、被交易所监测到异常交易并通知暂停交易的情况。
若暂停客户相关权限仍无法暂停程序化系统发出交易指令的,我司将立即切断该账户托管服务器(若有)的网络链接或电源,或专线接入(若有)的网络连接。
以上《客户须知》的各项内容,本人/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客户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