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居间人承诺书_总部版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9/4/16 19:49:13  阅读:108634

本人/机构自愿履行以下承诺:

一、自觉接受所签约期货经营机构日常管理与关于期货法规政策知识的培训,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不与客户恶意串通损害期货经营机构的权益;

二、主动向客户明示居间人身份,不以所签期货经营机构或其正式员工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三、正确、主动地向客户进行期货投资风险提示与风险警示;不对客户隐瞒重要事实或进行误导性陈述,如实披露期货经营机构的资质等真实情况;

四、不代理客户办理期货经纪合同签订和注销、交易指令下达、资金调拨、交易结算单确认、查询等事宜;

五、不干涉或代为决定客户的开、转、销户,干涉客户自主交易行为;

六、不挪用客户资金,不以客户名义或者利用客户账户买卖期货;

七、不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不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期货交易;

八、不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或者向客户做获利保证;

九、不利用期货公司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不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十、不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或者交易设施;不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各种方式面向不特定公众擅自开展,变相开展期货投资咨询活动和从事客户招揽等活动;

十一、  不为客户违法从事期货业务或其他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便利,不为客户介绍违法开展的“股指吧”、“拍拍机”等期货配资业务;

十二、  不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不以期货经营机构的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

十三、  不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不做有损坏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十四、  自觉接受期货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协会的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甘愿接受处罚;

若本人违反本《期货居间人承诺书》,本人承诺将自行承担违约责任: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且东吴期货有限公司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居间关系,并按居间协议进行相应处置。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      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