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期货泓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自有资金拟参与公告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4/9/25 11:10:53  阅读:10388

关于东吴期货泓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拟参与公告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披露我司自有资金拟参与《东吴期货泓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信息。

管理人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准备在开放日20241015日以自有资金300万元参与本计划。管理人及其子公司参与比例将不高于50%,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份额持有期限将不少于6个月。

管理人现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全体投资者和托管人上述信息,投资者或托管人不同意的,应当在管理人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投资者或托管人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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