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资监管处罚案例(一)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9/12/12 15:25:26 阅读:96442
上海 ZQ 期货西安营业部员工违规宣传和诱导他人参与配
资、未按规定报送投资者开户数量和反洗钱培训宣传落实情况,被陕
西证监局采取出具监管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9 年 9 月 27 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陕西证监局对上海 ZQ 期
货西安营业部采取出具监管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
该营业部存在以下违规情况:
1. 员工张伟存在宣传和诱导他人参与配资的行为,属于《关于
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证监办发〔2011〕 49 号)禁止的
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和内控存在缺陷。
2. FISS 系统填报的 2018 年度《总部及分支机构经营报表》投资
者开户数量与实际不符,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55 号)第五十一条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7 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3. 未向我局报备年度反洗钱培训和宣传落实情况报告,违反了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 68 号)第十六条
的规定。
评述:员工参与配资是监管的高压线,监管部门一直在重点打击。
在向监管机构报送材料时, 相关部门需加强数据的复核管理工作,确
保报送数据和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此外,证监局对反洗钱工作也
越来越关注,检查和处罚的力度也在加大,需要各相关部门加以重视。
处罚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ofsax
/tzgg/201909/t20190929_3639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