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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业务指南

广州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业务指南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套期保值管理实行资格认定和额度管理,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分为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和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具体申请要求和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套期保值交易资格

套期保值交易资格按期货品种进行申请、审核管理。非 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需向交易所提出品种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取得该品种套期保值资格后,即可下该期货或期权品种套期保值属性订单,建立套期保值属性持仓。

(一)申请套期保值交易资格条件

单位客户可申请套期保值资格,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生产经营范围涉及相关品种。

2. 为相关现货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业务(场外期权、保险+期货、互换业务、基差业务等)。

(二)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材料

申请套期保值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模板详见附件 1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生产、加工、贸易等现货经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 应品种现货发票(发票日期为一年内)等;为相关现货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机构,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易对手方现货发票、主协议或交易确认书等。

3. 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2

4.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客户公章。为进一步提高套期保值资格 申请办理工作效率,交易所对会员加盖公章原则上不做要求,会员可根据自身内控要求作出安排。会员应尽职审核套期保值资格申请材料,凡经广期所会服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视为已经通过会员审核。

(三)申请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的操作流程

期货公司会员代客户向交易所申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直接向交易所申请;境外客户应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申请。

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办理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期货公司会员应对客户为申请套期保值准备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会员服务系统套保业务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7

(四)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与审核时间

客户可在任意时间提出申请,交易所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5 个交易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答复。

(五)套期保值交易资格有效期

套期保值交易资格长期有效。客户在自身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者有影响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的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套期保值客户资格进行必要的核查。

(六)具有套期保值资格客户的持仓限额

客户获批套期保值资格的下一交易日起,即可在投机持仓限额内建立套期保值属性持仓。套期保值资格客户从事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限额不足时,可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持仓额度。

二、套期保值持仓额度

(一)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分类

套期保值持仓额度按照使用阶段分为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与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

一般月套期保值持仓额有效期自合约之日至交割月份前第一个月最后交易日,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有效期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

(二)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计算原则

客户获得套期保值资格的下一交易日起,即可在投机持仓限额内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一是通过交易下单时勾选套期保值属性直接建立套期保值持仓,二是通过对历史投机持仓确认的方式建立套期保值持仓。

套期保值客户持仓限额不足时,可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持仓额度提高可建仓额度。如多次申请提高可建仓额度,则以最新一次申请并获批的额度为准。

客户申请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是包括投机持仓、套期保值持仓在内的总持仓额度。客户的套期保值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所确定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套期保值持仓量和投机持计不得超过交易所确定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

当客户申请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小于投机限额时,套期保值持仓量和投机持仓量合计不得超过投机限额。

(三)投机属性持仓转换保值属性持仓

套期保值客户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交持仓属性转换的申请将其在会员下某品种或合约/卖方向的投机持仓全部转换为套期保值持仓,转换时仅持仓属性发生变化,开仓时间与开仓价格均不变。当日闭市前提交的申请,将在当日结算后生效;当日闭市后提交的申请,将在下一个交易日结算后生效。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不可将套期保值持仓转换为投机持仓。

(四)多个会员处开户客户的套保业务申请

客户通过一个期货公司会员申请并获批的套期保值资格或额度,可在其开户的其他会员处使用。如果客户通过不同会员多次录入申请数据,交易所系统将以最新一次录入的信息为准。

三、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

(一)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模式

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适用品种模式或者合约模式。品种模式是指,交易所按照期货品种维度核定套期保值持仓额度,获批额度可用于申请品种所合约。品种模式下一般月份套保额度可在申请套期保值交易资格时,通过填报套期保值建仓需求额度同时申请。合约模式是指,交易所按照期合约维度逐个核定套期保值持仓额度,获批额度仅可用于申合约的一般月份期间。

目前工业硅、碳酸锂期货品种一般月份持仓额度申请适用品种模式,多晶硅、铂、钯期货品种一般月份持仓额度申请适合约模式。

(二)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材料

申请增加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1. 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约和数量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模板详见附件 3、附件 4

2. 与申请品种相关的近一年现货经营业绩及套期保值期间的现货经营计划;为现货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提交与申请品种相关的主协议、交易确认书等。现货经营业绩及计划模板详见附件 5

3. 套期保值交易方案说明,主要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预期的交割或者平仓数量等,模板详见附件 6

4.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客户公章。为进一步提高一般月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办理工作效率,交易所对会员加盖公章原则上不做要求,会员可根据自身内控要求作出安排。会员应尽职审核一般月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材料,凡经广期所会服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视为已经通过会员审核。

(三)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与审核时间

对于按品种方式申请增加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品种,申请人可以在任一交易日提出申请。对于按约方式申请增加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品种,申请截止日为套期保约交割月份前第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逾易所再受一般份套保值度的申请;申请人可以一次申请增加多约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交易所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进行审核,5 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并予以答复。

(四)按品种方式申请的一般月份持仓额度审核原则

品种模式下,品种模式额度即客户按品种方式申请并获批的一般月份持仓额度。如品种为从合约模式转换为品种模式,则模式转换后系统会根据客户在该品种合约模式下获批的额度自动转换生成客户的品种模式额度,转换生成的品种模式额度=转换当日现存一般合约中获批的最大一笔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现合约数量。根据客户的品种模式额度,系统将自动计算客户在各合约上的可建仓额度,可建仓额度=MIN(品种模式额度,可建仓额度上限)。具体公式如下:

(1)当合约单边持仓量大于3 万时,可建仓额度=MIN(品种模式额度,合约单边持仓量×25%);

(2)当合约单边持仓量小于、等于3 万时,可建仓=MIN(品种模式额度,7,500);

(3)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可建仓额度小于投机限仓时,可建仓额度即为投机限仓。

系统每日根据上述原则计算套期保值客户下一个交易日的可建仓额度,随约全市场持仓量的变化,系统计算的客户可建仓额度也会变化。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市场参与者的可建仓额度上限进行调整。

示例:客户在工业硅品种的品种模式额度记为 M合约单边持仓量记为 P。假设工业硅品种一般月份持仓额度申请方式合约方式转换为品种方式,客户合约方式在工业硅一般月合约并获过的大一一般额度记为 N工业硅现存挂牌期货合约数量为 12  M=N×12。工业硅转换为品种模式后,客户按品种方式申请并获批一般月份持仓额度,则 M=获批额度。对于P 小于、等于 3 万的合约,可建仓额度=MIN(M7,500);对于P 大于 3 的合约,可建仓额度=MIN(MP×25%)

(五)按品种方式申请的一般月份持仓额度的更新

按品种方式申请的一般月份持仓额度,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自获批额度的次年起,应当在 每年 6 30 日之前向交易所更新申请,包括上一年度经营 业绩、本年度经营计划与需求度。逾期未更新的,相应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将失效。

四、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

(一)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模式

 

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适用合约模式。客户按照期货合约维度申请单合约、单个方向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交易所逐个核定所申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额度,额度仅在合约的交割月份期间有效。

(二)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材料

申请增加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1. 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和数量等,模板详见附件 3

2. 与申请品种相关的近一年现货经营业绩及套期保值期间的现货经营计划;为现货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提交与申请品种相关的主协议、交易确认书等。现货经营业绩及计划模板详见附件 5

3. 已持有的及拟持有的现货证明材料及用途说明。证明材料如加工订单、购合同、仓单、库存证明、拥有实物的其他证明等。模板详见附件 7

4. 套期保值交易方案说明,主要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预期的交割或者平仓数量等。模板详见附件 6

5.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客户公章。为进一步提高交割月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办理工作效率,交易所对会员加盖公章原则上不做要求,会员可根据自身内控要求作出安排。会员应尽职审核交割月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材料,凡经广期所会服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视为已经通过会员审核。

(三)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与审核时间

客户可套期保值合约月份前第一个月最后个交易日前提出申请交割月份持仓额度。

交易所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于该合约交割月前第一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进行审核,并在 5 个交易日内予以答复。

五、期权套期保值额度

已获批期货品种套期保值资格的客户可以在相关期权合约上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期权套期保值持仓量和期权投机持仓量合计不得超过期权投机限额。

广州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业务指南链接:

http://www.gfex.com.cn/gfex/ywlcyzl3/202212/2a8c610f2ef3460ca00dcdf2ea615332.shtml

附件1: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表

附件2: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承诺函

附件3:套期保值建仓需求额度申请表(适用于合约方式申请)

附件4:套期保值建仓需求额度申请表(适用于品种方式申请)

附件5:现货经营业绩及计划

附件6:套期保值方案说明

附件7:现货持有情况及用途说明

附件8:会服系统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