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易者:
根据广期所发〔2026〕14号及大商所发〔2026〕87号通知,经研究决定:
自2026年3月24日(周二)结算时起,将铂、钯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9%;将液化石油气期货PG2604-PG2609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PG2610-PG2702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如遇上述公司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公司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